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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警方披露三类典型网络谣言特征

【来源: | 发布日期:2018-11-27 】 作者: 人气:

湖北警方披露三类典型网络谣言特征


bwc.hbxytc.com2015-11-19

湖北警方披露三类典型网络谣言特征

“警察开枪了!在武汉市汉阳区钟家村!”“真事,车牌号鄂F×××××银白色皮卡在各学校门口抢小孩!110已经证实!”“我们家乡被洪水无情带走的同胞那么多,却一直被封锁……湖北崇阳的转起来……”

这些一时的网络热点事件,最终都被证实是虚假信息。“网络谣言严重扰乱了公众生活秩序,有些谣言被‘扑灭’了,还会换个‘包装’卷土重来。”湖北省公安厅网络安全保卫总队负责人说。

《法制日报》记者近日从湖北省公安厅获悉,今年,湖北省加大了对网络谣言的打击力度,警方目前已落地核查散布虚假信息的网民170余人,行政拘留20人。

网络谣言频出

“我要准备灭门的三家:陈某,李某,张某,杀完人之后我也准备自杀……”今年4月15日,网民“华哥”的微博赫然跳入湖北省黄石市公安局网安大队民警的视线。

经查,“华哥”为江西人袁某,因加入传销组织被骗4万多元,在微博上发布“灭门”信息泄愤,但袁某在黄石大冶讨债过程中,并未对他人采取过激行为。最终,袁某被行政拘留5日。

今年6月2日,一条附加尸体图片的微博引发湖北省咸宁市崇阳县警方的关注。

6月2日夜,崇阳县遭遇特大暴雨。次日18时16分,网民“玲玲172770815”(周某)在微博发文称洪水导致当地众多群众死亡,政府封锁消息,附9张图片,显示多具尸体停放路边。21时6分,网民“彭鑫”在微博称:“崇阳县石城镇因洪水死伤无数,政府部门无人过问。”

经核实,警方发现所发图片均来源于2014年8月27日贵州福泉山体滑坡事故现场图片,且博文所述“死伤无数”严重失实(实死5人、失踪2人)。崇阳警方分别给予周某、彭某行政拘留3日、5日的处罚。

有时,虽然是善意,但未经核实转发,也有可能触犯法律。

今年6月30日,网民“高压锅zZ”发微博称,“竹条兴隆今天抢小孩没抢走,把孩子母亲捅了一刀,看见这车的注意了。真事,车牌号鄂F×××××银白色皮卡,赶紧散播!110已经证实,全市通缉”。

经查,该微博内容不属实。经属地襄阳市襄州网安大队核查,发帖网民真实身份为张某,自称从网上看到了类似谣言,想提醒他人,最终张某被行政拘留5天。

三类谣言横行

湖北省公安厅统计,目前网络谣言主要分三类:一是不实疫情,如某地发生禽流感等;二是不实灾情,如地震、洪灾等;三是虚假警情,比如威胁航空器、炸派出所、抢银行等。

5月11日18时左右,湖北民警发现有人在网上发布“罗田禽流感死了6个人”的消息,调查发现纯属虚构。发布此信息的王某是咸宁人,为武汉一家饲料企业推销员。当日晚,他在黄冈市浠水县清泉镇南城宾馆2楼房间内,用手机登录QQ发布“听说浠水罗田那边禽流感死了6个人,都不敢往那边跑了”,并将此消息发到了微博。

王某对实施以上事实供认不讳,称其目的是想提醒自己的朋友小心禽流感疫情。浠水县公安局决定对其行政拘留3日。经批评教育,王某当场删除帖文,并表示再也不在网上发布谣言。

湖北省公安厅公布的数据显示:今年以来,全省公安机关共对散布虚假警情者教育训诫33人、拘留10人,对散布虚假灾情者教育训诫7人、拘留2人,对散布虚假疫情者核查4人、拘留4人。

传谣四大动机

“在社交网络如此普及的今天,谣言之风虽‘起于青萍之末’,但一经发布,几乎是瞬时传播。传谣、转谣容易,而证实或证伪则很难、也费时更久。”湖北省网络安全部门相关负责人说。

网络谣言为何甚嚣尘上?湖北网警们分析了几种常见的传谣心理动机:

部分网民习惯关注和转发能吸引眼球、增加点击率的网络信息,以提升自己人气;有网民纯属好奇、围观,跟风转发;部分造谣者或因工作不顺,或因某些事情处理不公,在网上编造故事,泄一己之愤、煽动群众;出于“善意却无知”的提醒心理,比如以“求证”的名义转发“大街上抢孩子”等不实信息,提醒大家注意。

湖北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告诉《法制日报》记者,网络谣言的产生和传播也有其社会因素,如公众科学知识和素养的普遍欠缺,为谣言的传播提供了可乘之机;网络推手制造谣言,强化了谣言的扩散,挟持了网民的意见;此外,商业利益的驱动,则是谣言滋生的经济动因。

发布:罗丽伟 时间:[2015-11-19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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