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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防安全管理办法(暂行)

【来源:襄阳职业技术学院-保卫处 | 发布日期:2017-01-14 】 作者:lwq 人气:

消防安全管理办法(暂行)

为加强我校消防安全管理,营造良好的确消防安全环境,积极预防,尽量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,确保消防安全责任目标的落实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和公安部第61号令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特制订如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措施:

一、充分发挥消防领导小组作用,积极认真开展消防工作,每年至少要召开3——5次消防工作会议,专题研究消防工作,分解消防管理工作责任目标,负责协调关系,及时解决消防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及重大隐患,把整改措施落实到位。

二、消防管理部门在消防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,发挥职能作用,负责消防日常管理工作。经常到全院各部门检查、督办,做好信息反馈工作,发现重大消防隐患及火灾苗头。应及时向消防领导小组和政府有关部门报告,并采取应急措施,消除火灾隐患,确保安全。

三、全校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,认真落实消防责任目标,真正做到“谁主管、谁负责”,从思想上重视,行动上落实,并积极支持。密切配合消防管理部门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做细、做实、做好。

四、消防经费实行统一计划,切块管理,凡属附属单位所辖范围内所需的消防经费由本单位列入年度计划,按照程序报批后使用,其他单位的消防经费,统一归口到消防管理部门,同样按程序报批后使用。

五、消防设施与器材的配备管理,附属单位所辖范围根据消防管理规定和要求进行配备和管理,资料报消防管理部门存档,其余部门统一归口消防管理部门按规定和要求配备管理。

六、学校每年安排10余万元消防经费,列入财务计划,保证消防设施及器材的更换、添置和维修,使消防设施与器材经常处于良好状态。

七、消防重点单位的消防设施与器材配备所需经费和物资应优先保证。

八、实行奖惩兑现,对于工作责任心强、管理到位,全年未发生火灾的重点单位给予一定的精神及物质奖励,由于管理工作不到位或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的火灾事故发生,根据不同程度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,赔偿一定的经济损失,造成设施或器材严重损坏、丢失的,按损失总额进行赔偿。

九、每年按责任目标进行一次考核评比。

十、建立健全消防工作档案,特别是确定为重点单位的要有二级目标管理责任书、管理制度、消防工作会议记录、检查记录及工作计划、总结等。

十一、重点单位应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管理人员(后勤服务总公司必须配备专职消防管理员)。

十二、新竣工楼房有配套消防设施和器材的,学校消防管理部门必须参与验收,对不合格的设施与器材可拒绝接收,由基建部门负责直至合格、手续齐全为止。

襄阳职业技术学院

保 卫 处

2017年6月23日(修订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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